星河实验小学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区中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发挥年度考核的评价、激励、督促和教育作用,特将本校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本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体在编、在册的教职工。
今年录用的在编在册新教师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年度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2.本年度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3.未被聘任、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办理提前离岗退养手续的。
由单位聘用并在人力资源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非区专项编制人员,参照考核,所有考核材料以校为单位报区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备案,审核盖章后的《年度考核等记表》由单位负责归入其个人人事档案。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庄惠芬
组员:施璐嘉、钟桂芳、高燕婷、刘泽瑜、王素旦、姚娜,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职工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内容、等次和程序
1.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将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关于各考核等次的基本标准,以及不参加年度考核对象的掌握等政策规定详见区人事局《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武人发[2008]71号)(见附件)。
今年秋季到异地轮岗交流的教师,实行单独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接收学校提供现实表现情况及考核结果建议,派出学校负责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上报审核。
我校优秀等次人数按区规定不得超过学校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合格嘉奖人数不超过学校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5%。
3.考核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12月10日-12月20日
(2)个人总结:12月21-12月25日
(3)校内述职:12月26日(教师在校内、年级组内述职)
(4)民主测评:12月30日
(5)考核小组评鉴,确定考核等次:12月31日
(6)校内公示:1月1日——1月7日
(7)教育局、人事局审批: 1月10日
(8)反馈考核结果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学校考核小组负责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本人,并由被考核人在考核表上签名确认。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单位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本人对复核结果仍不服,该考核人可在接到复核通知后15天内向区教育局、人事局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武进区星河实验小学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