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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星河实验小学及分校工会换届选举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星河实验小学及分校工会换届选举办法

(经常州市武进区星河实验小学及分校工会换届选举大会 暨二届一次教代会通过后生效)

2020  12  21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武进区星河实验小学及分校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由星河实验小学两校区工会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

二、经武进区教育工会和学校党支部同意,星河实验小学及分校工会第二届委员会设委员 5 名,其中主席 1 名。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

星河实验小学及分校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共 6 名,选出

委员 5 人,再在新一届委员中进行主席选举并分工。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

3 名,主任 1 名,采用等额选举直接产生。

三、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请假的代表不委托投票。星河实验小学及分校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有当选资格,如不超过半数,得票无效,将进行第二次差额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四、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如同意,即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O”;如不同意,即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如弃权,不作任何符号;如选他人,即在空项填上所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O”。


五、填写选票一律采用黑色钢笔,不得用红色或其他彩色笔。笔迹要清晰,符号要准确。

六、选举投票结束后,当场开启票箱,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如遇无法确认的符号为弃权。

七、大会选举设选举工作人员 3 名,其中监票 1 人,唱票 1 人,计票 1 人。工作人员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大会通过。已提名为星河实验小学及分校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议程由大会执行主席主持。

八、大会设票箱 2 个,代表按指定顺序投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将开箱收回的选票数向大会报告。

九、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得票情况,由校党支部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本选举办法由常州市武进区星河实验小学及分校二届一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有效。